工程监理辅导知识:监理单位理应当怎么样才能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日期:2023-10-23 来源:油溶性聚氨酯注浆液

  2.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未监理的工程由建筑设计企业根据相关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对应见证试验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4.见证人员发生明显的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检验测试的机构和监督机构,见证人员的更换不得影响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5.需要见证取样送检的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应在取样送检前24小时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按时到场进行见证;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试验人员或取样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8.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验测试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2017年监理员专业工程基本理论及监理实务:关键路线年监理员专业工程基本理论及监理实务:施工进度的例会监督检查

  2017年监理员专业工程基本理论及监理实务:施工进度监督检查的日常监理工作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一定要标注明确“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代表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上一条 返回列表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