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进校园 共筑平安园——南湖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讲座

日期:2024-02-09 来源:修缮修补系列

  “安全无小事,事事重安全”。为进一步培育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意识,加强教育管理、保护工作,2023年3月29日下午,附城镇南湖小学特邀请原海丰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家贤,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华荣,原指挥中心教导员、秘书股长江华流、原禁毒大队副队长陈仕明同志到校举行《安全进校园 共筑平安园——南湖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知识教育。南湖小学行政、五年级的同学参加了讲座。

  活动开始,郭华荣同志给学生们介绍了“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和情况。由于一些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使得道路上的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通。我国每年交通事故造成了相当数量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形势比较严峻。

  郭华荣同志强调针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存在着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现象,学校定期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可提升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只有有了很好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卫意识,才能确保交通的安全。

  每名中小学生必须懂得交通安全常识:一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二是专心走路不打闹,三是车辆四周不逗留,四是年满十二周岁再骑自行车上路,五是不与机动车抢道,六是乘电动车戴头盔,七是头手勿伸出车窗外,八是确保安全再开门,九是安全座椅后排坐,十是拒绝乘坐黑车、超员车。

  郭华荣同志强调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同学们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家长或老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

  郭华荣同志希望全体同学,为了自已,为了父母,为了家庭和学校,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读懂紧记十条交通安全常识,做到“二十个不”,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学校的好学生。

  为落实校园防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郭华荣同志接着为同学们上了一节防溺水安全知识课。

  郭华荣同志详细讲解在溺水情况出现时,如何逃生、自救、互救,以及为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记住并做到的事项和预防溺水的措施。

  郭华荣同志要求大家都一定要认真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大家牢记“四个牢记”、“六个不准”。并且把学到的安全知识带回家里与父母家人共享。

  郭华荣同志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用具呼救。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

  同学们都表示经过这次学习,进一步理解了遵守交通安全,有关怎么预防溺水和怎么自救的知识。收获了许多知识,希望这样的安全知识课能让我们学会更多求生技能。

  党支部书记、校长谢小琪在会上感谢了上级领导对学校孩子的关爱。南湖小学一直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今后学校还会继续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将交通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的各项活动中,让平安伴随我们每个人。此次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既是一堂安全教育课,更是一堂生动的生命教育课,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溺水的难以处理的后果以及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如何遵守交通规则;学会了基本的自护自救能力,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并养成自觉遵守防溺水安全原则及其他安全防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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