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1-28 来源:民用建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23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实施公司国际进出口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借助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优惠政策,依托新疆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资源和广阔市场,充分的发挥新疆天业的品牌、产品、物流、供应链等多方面优势,董事会赞同公司拟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子公司,新设企业名称暂定新疆西部汇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开展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技术转化、技术服务等业务,以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市场,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规模。新设公司注册投资的金额1,000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以国家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工业废盐电解技术治理环保问题为政策依据,分批建设实施高盐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预计投入资金55,000万元,目前已通过项目备案、社会稳定性评价、节能报告评审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为推进高盐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项目贷款44,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宽限期两年,预计贷款利率不高于3.50%,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流动性支持。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0年期44,000万元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流动性支持,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与项目贷款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相关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以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4.46%,未超过70%,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担保的担保额度,在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贷做担保计划的议案》担保额度内,根据该议案,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目前该股东大会决议仍在有效期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西部汇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的策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根据2023年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加速推进实施公司国际进出口业务的拓展和管理,借助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优惠政策,依托新疆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资源和广阔市场,充分的发挥新疆天业的品牌、产品、物流、供应链等多方面优势,董事会赞同公司拟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子公司,新设企业名称暂定新疆西部汇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开展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技术转化、技术服务等业务,以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市场,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规模。新设公司注册投资的金额1,000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4年1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战略委员会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持有新设公司100%股权。资产金额来源不属于募集资金。

  1、公司名称:新疆西部汇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本次投资是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贸易公司,能借助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优惠政策,依托新疆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资源和广阔市场,充分的发挥新疆天业的品牌、产品、物流、供应链等多方面优势,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市场,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投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该子公司,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足,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的策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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