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队伍”应知应会100题

日期:2024-03-07 来源:行业动态

  1、基本村情:村地理位置、全村总人口、劳动力人数、低保户人数、特困供养户人数、外出务工人数、党员基本情况、土地资源情况、林业资源情况等。

  2.贫困状况:有多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截止2018年底已脱贫户数、人数,其中一般脱贫户多少,低保脱贫户多少,特困供养脱贫户多少?其中2014年度脱贫多少,2015年脱贫多少,2016年脱贫多少,2017年脱贫多少,2018年脱贫多少?剩余多少贫困户数、人数,其中一般贫困户多少,低保贫困户多少,特困供养贫困户多少? 贫困发生率是多少?

  4.村级主导产业有哪些?有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多少贫困户?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

  5.互助资金运作情况:有多少会员?目前放款多少万元?有无逾期?逾期资金多少万元?

  6.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数、人数?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多少人?达到稳定就业多少人?有多少公益岗位?

  10. 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参合率达到多少?慢病签约服务是不是到位?村卫生室是不是达到标准化?

  13.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是不是建立问题台账,是否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目前整改成效如何?

  14.联镇的县级领导是谁?村总队长是谁?“四支队伍”组成人员有哪些?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时间要求是多少天?

  15.国办信息系统和省办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中,应由驻村队员提供的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信息等,是否与真实的情况相符?是否真实准确无误?

  答:驻村工作队有十二项任务:(1)宣传贯彻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2)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制定单位结对帮扶方案,协调贫困户与结对干部实施帮扶项目,完成帮扶任务。协助镇(办)党委、政府落实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组织并且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联系相关企业单位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业;(3)参与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4)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协助做好各类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5)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推动贫困村脱贫退出;(6)协助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7)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8)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9)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10)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11)按要求记好驻村工作日志,依托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准确详实记录每日扶贫工作情况;(12)落实脱贫攻坚其他工作任务。

  答:到2020年,全市10个县区、992个贫困村实现脱贫摘帽,79.9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答:“两不愁”是: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另外还要实现安全饮水有保障。

  答: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答:“八个一批”主要指精准脱贫路径。具体是指:发展产业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教育扶贫脱贫一批、健康扶贫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

  答:县贫困发生率=全县当年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全县农村户籍人口数(2014年末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数据)×100%;村贫困发生率=全村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全村当年年末总人口数×100%。

  答:“建档立卡户”包括建档立卡系统中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返贫户、新识别户。“贫困户”不包括“建档立卡户”中的已脱贫户。

  答:产业脱贫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穷的地方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变“输血”为“造血”的脱贫方式。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组织监督下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主要负责管理和运营集体资产,收益归村集体组织成员共享。由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登记,在村两委监督下,设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监督小组,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村级集体资产的清理登记、投资运营和收益分配工作。

  答: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培育和壮大贫穷的地方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主要受益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涉农整合资金中的中省投入部分大多数都用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未脱贫摘帽县大多数都用在贫困村和贫困户,正式脱贫摘帽能够适用于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严禁用于中省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等支出(“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的事项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接待费、招待费、餐费差旅费、租车费等违规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包括各类加班费、下乡费等变相的个人福利补助;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奖补等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修建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合、学校、村卫生室、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共公服务设施;购买各类保险(含产业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及安置点规划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电话费及广电网络扶贫(包括: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无线wifi等设备及服务费支出);弥补企业亏损、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或垫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可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提升能力的直接补助,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最重要的包含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雨露计划”培训;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小型加工服务奖补资金;贫困户扶贫贴息资金。

  答: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要选择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要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和贫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只能折股给村集体和贫困户,在资产收益分配上,脱贫攻坚期内主要以贫困户为主,脱贫攻坚结束后以村集体为主,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办法由各县自定。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持推进农村产权“三变”(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可以先注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一定程序集体决策后,也可以将资金入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领办的经济组织,要严格加强监管,防止资金风险。

  答:易地扶贫搬迁是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现状、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性扶贫方式。

  答:易地扶贫搬迁所指“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是对特定群体生存状态的一种形象化描述。相比另外的地方而言,这类地区自然条件更为恶劣、生态环境更为脆弱、自然灾害更为频繁、生产方式更为落后、群众生活更为艰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更为短缺。在原地无法通过种种投入达到脱贫目标,或付出极大代价才可以做到脱贫目标。

  答:搬迁对象确定后,要与移民办签订三项协议:搬迁安置协议、就业脱贫协议、旧宅腾退协议。

  第二步:贫困户所在村民小组组织村民评议,将名单交所在村委会初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七天以上,如无异议,将结果报所在镇(办);

  第三步:镇(办)对上报搬迁户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县区扶贫部门;

  第五步:经过逐级审定后,由搬迁户根据各自实际自愿申请搬迁类型,并提供户口本、户主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共同生活的亲属与原住房合影照片等证明材料,与镇上签订三项协议,就成为正式的搬迁对象。

  (1)集中安置:在安康市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中心村内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集中安置率必须在80%以上。

  (2)分散安置:指经镇(办)政府和县(区)住建、国土、移民等部门许可后,在具有一定发展的潜在能力的区域自建安置房。也可通过合户或投亲靠友购房安置,分散安置率控制在20%以内。

  (3)“交钥匙”工程: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的农村特困户,由政府统一建房或与镇村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结合进行安置,实现住房兜底保障。

  答: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住房面积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人均最大不超过25㎡,人均最小不能低于10㎡。

  答:一是集中安置:按每人2.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按工期兑付到建筑设计企业、搬迁户确认;自筹资金人均不超2500元且每户不超1万元。

  二是分散安置:按每人1.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上验收入住后兑付到个人一折通账户,自筹资金人均不超2500元且每户不超1万元。

  三是“交钥匙”工程:按每人2.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建筑设计企业、搬迁户确认,群众免费入住。

  四是搬迁群众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后,人均享受1万元的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建房资金不足的可纳入建房补助,也可直接兑现到户。

  答:一是搬迁后,按照“搬出地管理林和地、迁入地管理房和人”的原则,搬迁户户籍迁转采取自愿,原籍耕地、林地经营权保持不变,同等享受迁入地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政策。

  二是按照“一户一基、占新腾旧”的要求,易地扶贫搬迁户迁入新居后,原房屋要在6个月内拆除,旧宅基地要实施腾退复垦。

  三是搬迁后县区扶贫部门要根据搬迁群众的真实的情况,叠加其它几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答: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5大类:一是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二是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三是高中教育“一免一助”;四是中职教育“一免一助一补”;五是高等教育资助。

  答:普惠: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特惠:对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

  答:普惠: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国家教科书费;特惠: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标准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答:普惠: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减免学费。特惠:对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2000元/生·年(贫困1500元/生·年;特困2500元/生·年)。

  答:中职免学费: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高出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中职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扶贫助学补助:陕西省户籍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办理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办理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高校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陕西省高校精准资助政策(与高校国家助学金不重复享受):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大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高职扶贫助学补助:具有陕西省户籍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院校教育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区)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申请扶贫助学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应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团家庭。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合乎条件的可由各技工院校申报,享受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答:生态补偿的主要措施是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其扶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和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5聘用。经县级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6县区林业部门考核合格后,财政部门按月通过“惠农一卡通”的形式支付劳务报酬。

  答:一是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二是自主创业补贴;三是技能培训补贴;四是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五是公益性岗位安置。

  答:新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半年以上的,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新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0%的,享受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新社区工厂投产即可按规定享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享受每人500元的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答:转移就业交通是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享受不超过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答: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答:一是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养和训练。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

  答: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规定条件的家庭。

  答:农村低保采取分档补差的方式来进行补助,原则是低保家庭核对的收入加上政府补差(低保金)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答: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共同生活的亲属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共同生活的亲属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担接受的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县级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没办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地1至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0元/人•月)由县区民政局确定。小额的临时救助可在镇办申请发放;大额的临时救助由县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答: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待遇。

  答:农村特困人员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情况,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养基本生活费5300元/人·年。

  答:高龄补贴具体标准分四档,其中:年满70—79周岁的老年人50元/人·月;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100元/人·月;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200元/人·月;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300元/人·月。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对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的困难残疾人100/人·月;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困难残疾人60/人·月。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残疾级别分二个档次。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答:具有安康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2.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二、三级残疾人。

  答: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宁陕全部按照143元人·月外,其他县区60-69岁103元/人·月,70-79岁113元/人·月,80-89岁123元/人·月,90-99岁以上133元/人·月,100岁以上143元/人·月。

  从2018年1月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群体,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2018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不划分农村和城镇户籍,不强制缴纳或补缴养老保险费,直接纳入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一)门诊报销政策:贫困人口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基本医保报销,取消个人分担部分,对于门诊慢病补偿,贫困人口门诊慢病报销年度封顶线.36万元,补助比例80%;Ⅲ类病种限额0.24万元,补助比例80%;Ⅳ类病种限额0.12万元,限额内直接报销。

  (二)住院报销政策:贫困人口患者在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住院不交押金,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住院新农合报销封顶线.医保扶贫“三重保障”是什么?

  答:医保扶贫“三重保障”是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大病保险保障、医疗救助保障。“三重保障”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顺序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补充医疗保障)依次进行。

  答:建设规模不少于 60平方米;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村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 名或1 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医生配备条件的,由镇(办)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经县级卫健局认定,相邻两个贫困行政村,总人口不超过1000 人,服务半径不足5 公里的,原则上联合设置卫生室;距离镇(办)中心医院5 公里以内贫困村(行政村),原则上可以不设村级卫生室,由镇(办)卫生院代为服务。

  答:农村危险房屋大体分为A、B、C、D四类,目前重点扶持的是局部危房级别的C类和属于整体危房的D类。具体由住建部门鉴定。补助标准是:C级危房补助标准每户1.5万元左右;D级危房补助标准每户不低于2.58万元。

  答:贫困户退出标准: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300元);2、有安全住房;3、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4、共同生活的亲属全部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5、有安全饮水。

  第一步:每年10月,结合动态调整,由村“两委”结合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户签字同意,初步确定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第二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退出标准,深入拟退出贫困户家庭调查收集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户家庭有关情况。

  第三步:对初步核实认定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在村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向乡镇政府申报拟退出贫困户名单。

  第四步: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 对各村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地做全面交叉核查(重点组织核实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和信息),最终确定名单并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

  第五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镇办上报的抽查请示,按照镇办上报的拟退出户不低于10%的比例,每个镇办不少于30户的要求统筹安排好全县抽查核实工作。抽查工作结束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抽查结果审定会,形成最终结论。审定无异议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度贫困户脱贫退出备案报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度贫困户脱贫退出备案报告。

  第六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省级批复,将户退出情况批复到县,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市级批复,将户退出情况批复到镇办。镇级根据县级批复情况,形成到村贫困户退出公告,在退出贫困户所在村公告7天。公告结束后,由镇(办)政府向退出贫困户所在村委会下发贫困户脱贫退出批复。村委会收到镇级批复后,依据批复文件,向年度脱贫户下发贫困户脱贫告知书。同时,在县级扶贫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动态调整时间节点,集中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脱贫标注。

  第一步:每年贫困户逑出动态调整结束后,乡镇政府结合年度脱贫攻坚规划,对照退出标准,组织各村两委负责人民主评议,提出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村两委”签字盖章同意,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村。第二步: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拟退出贫困村脱贫信息数据和相关佐证材料,核实认定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

  第三步:乡镇政府对核实认定的脱贫退出贫困村,在乡镇和该村公示7日,无异议后,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

  第四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镇办上报的请示,统筹安排全县交叉核查工作。交叉核查结束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核查结果审定会,审定无异议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贫困村脱贫退出抽查请示。

  第五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县级上报的抽查请示,按照脱贫退出村不低于10%的比例统筹安排好全市抽查核实工作。抽查结束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抽查结果审定会,形成最终结论。审定无异议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脱贫退出贫困村备案报告。

  第六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省级批复,将村退出情况批复到县,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市级批复,将村退出情况批复到镇办,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进行公告。同时在市级扶贫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动态调整时间节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脱贫标注。

  第一步:县(区)按照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开展自查自评,经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贫困县退出达标结果,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核查请示。第二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县级自查自评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县(区)开展核查,并经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形成贫困县退出意见,报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开展第三方评估检查。

  第三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各市上报的贫困县退出申请,成立评估检查组对报请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区)开展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贫困县退出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政府宣布退出,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宣布退出的贫困县按照20%的比例组织并且开展抽查。

  5.“四支队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11.驻村工作有明确的关心、关爱机制,还有经费保障,你感觉自己享受到了这些福利待遇了吗?

  12.作为“四支队伍”的一员,你最希望在工作和生活上得到哪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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