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日期:2024-01-08 来源:行业动态

  1、以汉唐或者宋元的食盐专卖制度为例,说明中国古代专卖制度的“全部专卖法”与“局部专卖法”在内容、作用等方面的区别(略)

  (一)租庸调制。它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租庸调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也叫“输庸代役”。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二)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是为两税法。杨炎建议推行的两税法,实质上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两税法是一种比较适应当时情况及历史发展的新趋势的制度。它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户,以及商品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的情况相适应。两税法由主要按丁口征税转向主要按土地和资产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经济的新发展在赋税制度上的反映,是封建税制的一个重要改革,是税制的一大进步。

  市镇作为社会的、经济的及地理的实体,从宋元时期开始,特别是在明清时期大量涌现与中国社会。在这两个时期,由于社会背景等的不同,市镇也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5宋元时期市镇由军事性质变为地方性商业中心,许多农村集市,此时成为规模不小的常设市场,派人驻守,收取商税。

  1.明清时期,由于粮食商品化率提高,手工业和商业贸易兴盛,人口增多、交通改善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市镇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繁盛时期,尤其是乡村集镇兴起。

  2.明清时期市镇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有了显著发展,明清时期各地方志对市镇的著录以镇为主。就不一样的区域而言,受自然地理和产业体系以及人文等因素的影响,因交易商品、交易对象的差异存在,不同集市的经济功能进一步细化,各地区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3.明清时期市镇分布发展与米粮贸易有直接关系。米粮贸易的繁荣,促进了米粮市场的发育,并影响着市镇的功能和分布。

  4.明清时期在市镇周围形成了很多以地方定期交易为核心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

  1.近代以来,中国农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既有迅速增长的人口压力,又有来自市场、工业及商业化手工业发展的要求,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中国农产品的商品化原因有着一定的差别。

  2.甲午战争前,中国的农业发展已经有了商品化的倾向,其原因既有中国内部的,也有来自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致如下:中国农村地区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农产品有了富余,使得人们将富余的农产品放到市场上用以交换其他生活所需,因而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资产阶级经济传入中国以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纺织业等纷纷解体,耕织逐渐分离,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

  3.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签定,国外资本主义在中国农业方面的渗透不断加剧,加之开埠通商的影响,农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它所面临的既有当时过快增长的人口压力,又有来自市场、工业及商业化手工业发展的要求,这一时期农产品商品化的原因主要如下:晚清和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和改良农业的政策,设立了农会、农校和试验场等相应机构,推行农业技术和品种的改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为了迎合世界市场的需要,设立试验场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加强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争夺中国铁路修筑权,铁路运输网的形成,又加深了腹地与口岸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为商品化奠定交通基础。

  1、以汉唐或者宋元的食盐专卖制度为例,说明中国古代专卖制度的“全部专卖法”与“局部专卖法”在内容、作用等方面的区别(略)

  (一)租庸调制。它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租庸调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也叫“输庸代役”。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二)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是为两税法。杨炎建议推行的两税法,实质上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两税法是一种比较适应当时情况及历史发展趋势的制度。它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户,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两税法由主要按丁口征税转向主要按土地和资产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经济的新发展在赋税制度上的反映,是封建税制的一个重要改革,是税制的一大进步。

  市镇作为社会的、经济的及地理的实体,从宋元时期开始,特别是在明清时期大量涌现与中国社会。在这两个时期,由于社会背景等的不同,市镇也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5宋元时期市镇由军事性质变为地方性商业中心,许多农村集市,此时成为规模不小的常设市场,派人驻守,收取商税。

  1.明清时期,由于粮食商品化率提高,手工业和商业贸易兴盛,人口增多、交通改善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市镇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繁盛时期,尤其是乡村集镇兴起。

  2.明清时期市镇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有了显著发展,明清时期各地方志对市镇的著录以镇为主。就不同区域而言,受自然地理和产业结构和人文等因素的影响,因交易商品、交易对象的差异存在,不同集市的经济功能进一步细化,各地区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3.明清时期市镇分布发展与米粮贸易有直接关系。米粮贸易的繁荣,促进了米粮市场的发育,并影响着市镇的功能和分布。

  4.明清时期在市镇周围形成了很多以地方定期交易为核心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

  1.近代以来,中国农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既有迅速增长的人口压力,又有来自市场、工业及商业化手工业发展的要求,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中国农产品的商品化原因有着一定的差别。

  2.甲午战争前,中国的农业发展已经有了商品化的倾向,其原因既有中国内部的,也有来自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致如下:中国农村地区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农产品有了富余,使得人们将富余的农产品放到市场上用以交换其他生活所需,因而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资产阶级经济传入中国以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纺织业等纷纷解体,耕织逐渐分离,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

  3.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签定,国外资本主义在中国农业方面的渗透不断加剧,加之开埠通商的影响,农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它所面临的既有当时过快增长的人口压力,又有来自市场、工业及商业化手工业发展的要求,这一时期农产品商品化的问题大多如下:晚清和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和改良农业的政策,设立了农会、农校和试验场等相应机构,推行农业技术和品种的改良,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为了迎合世界市场的需要,设立试验场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加强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争夺中国铁路修筑权,铁路运输网的形成,又加深了腹地与口岸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为商品化奠定交通基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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