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10-23 来源:贝搏体育官方网站app

  近日,按照全市和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和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逐步提升服务品质,梳理了15项公共服务事项。现将我中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公示如下,也可登录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和下载。

  1.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密封的学籍档案原件、报到证原件(统招生提供)或毕业证书(非统招生提供)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存档案人员信息登记;不合乎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密封的学籍档案原件、与吉林市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备案名册(档案中有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现已离职但无解除手续的,要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报到证原件(统招生提供)或毕业证书(非统招生提供)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存档案人员信息登记;不合乎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各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转出的介绍信(档案内存放了原单位劳动合同或单位委托存档人员需提供)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向库房发出申请,档案出库;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原件(存档人本人签字、按指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各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转出的介绍信(档案内存放了原单位劳动合同或单位委托存档人员需提供)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向库房发出申请,档案出库;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借阅函或介绍信;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存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人本人手写并签字按指纹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借阅函或介绍信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3室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公人员向档案室发出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借阅函或介绍信;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存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人本人手写并签字按指纹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借阅函或介绍信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3室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公人员向档案室发出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归档材料(即学籍材料、职称材料、工作合同、入党材料等)、毕业证书(归档材料为后续学历时提供);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归档材料(即学籍材料、职称材料、工作合同、入党材料等)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3室办理档案材料归档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公人员对材料来审核;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工作后历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开具工作经历相关证明需提供);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后历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开具工作经历相关证明需提供)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档案证明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公人员调出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提供的政治表现良好未参加“文革、及组织”的证明材料;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存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提供的政治表现良好未参加“文革、及组织”的证明材料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301室办理政审(考察)手续。

  3.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公人员调出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指定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名头为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11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2.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档案未在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以及已出国(境)或毕业后将出国(境)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受理。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指定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名头为吉林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吉林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换信。

  2.本人或委托人持经吉林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名头为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11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档案未在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以及已出国(境)或毕业后将出国(境)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受理;档案内材料缺失或不全的,补齐后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指定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11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准确规范且不拖欠党费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不准确或不规范的,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拖欠党费的,补缴党费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本人或委托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指定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11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准确规范且不拖欠党费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不准确或不规范的,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拖欠党费的,补缴党费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本人或委托人持吉林市委组织部换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指定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11室办理证明开具手续。

  2.档案资料齐全,开具《党员证明书》;档案内无入党申请书,不予受理;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补齐后开具《党员证明书》。

  1.企业携带由主管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需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类用人单位除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由省级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对于现在没有但将来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新的市场准入证书类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由颁发部门颁发的行业准入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招聘信息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407、409室办理招聘会展位预订手续。

  2.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展位预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补齐相关手续后,办理展位预订;主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或招聘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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